为保证本会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实际,根据本会《章程》,制定本会会费缴纳及管理使用办法。
一、会费缴纳标准
会费是本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凡本会会员均应按照本办法,按期足额缴纳会费。本会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每人300元人民币;
2、理事每人200元人民币。
3、会员每人100元人民币。
自愿多缴纳会费者数额不限。遇特殊较大开支事项,在会费不足的情况下,由理事会研究解决方案。
二、会费使用范围
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会费使用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
1、本会年度联谊等较大活动;
2、走访母校及其他济南大学地方校友会;
三、会费管理
1、本会会费由本会秘书负责管理,设立专门账户、收支账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账款相符、帐物相符。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挪作他用;
2、所有开支项目应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由会长实施。所有开支必须出具单据凭证,并由经办人、秘书长和会长签字后留存备案;
3、秘书处每年定期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汇报事并通过本会网站或公开网络校友群组向本会会员公布。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28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